Arturo Enrique Miranda Castillo,身份证号 8-770-274,由巴拿马最高法院普通商会颁发的执业律师编号 13755,拥有自然人注册号 0314 作为授权当地托管人……根据协议号 . 巴拿马共和国司法部门巴拿马最高法院总商庭根据 2013 年 8 月 6 日第 47 号法律(经 2015 年 4 月 23 日第 18 号法律修改)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第 1048 号法律发布 。

Arturo Enrique Miranda Castillo 拥有巴拿马共和国政府部冲突替代解决办公室颁发的行使调解和调停资格的注册号 1391,符合 2016 年 6 月 17 日第 16 号法律的所有要求。 根据巴拿马调解与仲裁中心 (CeCAP) 批准的 2007 年 12 月 21 日第 777 号行政令,他圆满完成了调解和/或调解培训计划。

阿图罗·恩里克·米兰达·卡斯蒂略 (Arturo Enrique Miranda Castillo) 以个人身份拥有巴拿马共和国商业和工业部国内贸易总局颁发的投资银行决议,编号为 574245845。 它包括金融服务、投资顾问(房地产)和佣金代理服务的其他辅助活动。 他的服务不包括公开证券的发行和/或上市证券的建议和/或证券、工具和/或报价金融合同或其他类似合同的经纪或销售。

阿图罗·恩里克·米兰达·卡斯蒂略 (Arturo Enrique Miranda Castillo) 以个人身份拥有巴拿马共和国商业和工业部国内贸易总局颁发的第 107709 号财务顾问决议。 它包括金融市场管理活动、金融服务活动的其他辅助活动、基金管理活动、咨询服务、咨询和项目设计以及投资顾问(房地产)。

阿图罗·恩里克·米兰达·卡斯蒂略 (Arturo Enrique Miranda Castillo) 以个人身份拥有巴拿马共和国商业和工业部国内贸易总局颁发的第 611253 号评估决议。 它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评估师的活动。

GRUPO PREIC CORP. 注册证书号: 根据第 35 号法律第 94 条,经商业和工业部工业产权登记总局颁布的第 253770 号决议,拥有 GRUPO PREIC CORP. 的商标注册和设计的专有使用权 1996 年 5 月 10 日。

GRUPO PREIC CORP. 根据 2010 年 3 月 15 日第 8 号法律和 2002 年 12 月 26 日第 61 号法律规定,对所提供服务的所有佣金征收 7% 的 ITBMS(动产和服务转让税)。

GRUPO PREIC CORP. 是一家房地产经纪、财务咨询与咨询、工程和建筑集团公司和附属公司,由经济和财政部下属的 NFS 监管意向机构注册、监管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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